异地教师调动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相关政策规定,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以按照人事调配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交流调动。泸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坚持“空编进人”“双向选择”“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接收单位在编制和岗位均有空缺的前提下,按照所在地党委、政府明确的有关程序申请办理人员调动手续。每年我市各级学校都会产生正常的人员缺额,教育主管部门也在采取措施充实教师队伍。您作为正式在编在岗幼儿园教师,可以将本人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提供给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咨询了解有关情况,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拟接收单位按程序进行办理。
另外,除了交流调动方式外,我市也在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各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直接考核招聘以及公开选调工作,相关公告会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市级主管部门网站、县(区)人民政府网站等进行发布,您可以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也请您随时关注公告信息。如您还需要咨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方面的问题,
泸州市教师异地调动政策2020 扩展
根据2020年泸州市教师异地调动政策,您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进行异地调动:
必须工作满3年或以上,个人写出书面申请,说明调动理由。
近三年已调动过或夫妻一方已调动过的暂不考虑。
凡申请调入县直学校的教师,根据县直学校编制需求和县编委批复编制数额,实行限额招考。申请调动对象原则上缺编镇不超过1人,超编镇不超过2人。
此外,泸州市教师异地调动政策还有其他一些规定,例如必须在编制和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进行调动,申请调动对象原则上缺编镇不超过1人,超编镇不超过2人等等。总的来说,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