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6年前的今天,1993年12月1日(农历1993年10月18日),北京城区开始禁放烟花爆竹。
1993年12月1日,根据北京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从即日起,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
远离市区的农村及其它远郊区、县则暂不列为禁放区域,由当地区、县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生产、运输、携带、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国家重大庆典需要燃放礼花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发布公告。
北京哪年禁放的 扩展
1993年12月1日,北京城区开始禁放烟花爆竹。2005年起,北京解除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禁令,改为特定区域限制燃放。2022年北京全域禁放烟花炮竹。
北京哪年禁放的 扩展
北京市2022年1月1日起已实行全市域禁放,本市辖区内任何地域除市政府批准外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