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一、办理条件
非本市户籍人员的 非本市户籍的配偶、未满 16 周岁的子女
非本市户籍的 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 16 周岁的子女
年龄在 60 周岁以上,且居住 6 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
居住 6 个月(含)以上,且需要换发、补发、失效重领护照的内地居民
注: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二、办理材料
(1)《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及符合标准的照片
(2)相应身份证明
《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 16 周岁,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
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3)指纹信息
(4)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5)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审批后出入境证件的函
(6)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