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词通常是指在乡镇范围内的各种组织机构,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
1. “镇属单位”指的是由乡镇政府直接管辖的单位,通常是乡镇政府下属的机构或部门,如乡镇派出所、卫生院、敬老院等。
2. “镇直单位”指的是直接隶属于乡镇政府但并非是其下属机构的单位,通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如乡镇中学、水电站等。
3. “驻镇单位”则是指虽然不在乡镇范围内,但是其业务范围或者服务对象与该乡镇相关的单位,通常是指上级政府部门或者大型企业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如上级环保部门在乡镇设立的环保监测站等。
这些单位在乡镇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是乡镇发展的重要支撑和组成部分。
驻镇单位一般指在行政隶属上不归镇管理的但在镇属地域内服务的单位,比如公安派出所,变电所、粮所等。 其他就好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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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属单位:计生所、农业办、人社所等等,归镇政府领导。
镇直单位:司法所、水利所、财税所、经管站等,归上级部门和镇政府共同领导。
驻镇单位:派出所、供电所、广播站、文化站、镇电视台等等,只归上级单位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