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农村户口加分是全国性的吗?

2025-12-18 05: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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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加分是不是全国性的,按省来的。
照顾加分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父母双方或者母亲一方为农业户口;
(二)父母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考生本人为农业户口。

认定农业户口(农村居民),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农村居民户口连续10年以上,依法享有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且不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二、提供材料。1、由考生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一式四份(贴考生2寸照片处必须加盖乡级计生办公章),审定表由乡计生办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加盖乡级计生部门的印章。2、一家三口的户口簿(将户口簿首页及一家三口的户口页复印两份)。户口薄不能证明农村居民的(“家庭户”不能证明)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考生及父母亲(或母亲)均为农村居民的证明,户籍证明必须加盖户籍专用章和户籍警印章及注明其“农村居民”身份(该户籍证明信需复印一份)。如考生及考生母亲户口簿有迁移且不足10年的,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考生及其母亲迁移前的户口性质并复印;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4、村、乡两级出具证明,证明由村主要负责人、乡计生主管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5、考生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原件(不用复印)。6、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均复印两份)7、丧偶的需提供派出所证明(一式两份)。8、早婚早育的需提供征收处罚票据及《结论证》(复印两份)。

回答2:

根据有关规定,这十三类考生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这十三类考生分别是:1、按有关规定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加20分;获得“省级三好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应届高中毕业生加20分。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认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加20分,体育类考生不得加分。5、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0分、汉族考生加20分。但是,上述考生高中阶段在内地上学的相对减少10分。6、我省除白、回、纳西、彝、壮、满族和省外进入我省的少数民族以外的十九个少数民族在内地的考生加10分。7、内地农村户口的彝、壮族考生加10分。8、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9、在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工作10年以上,并且现仍在这些地区工作的教师子女,第一志愿报考师范院校的加20分。10、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华侨农场的归侨职工子女,户口、上学在农场的加20分。11、烈士子女加20分。12、符合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试点县政策的考生报考省内院校加20分。13、新增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